“工体杯”厦门市第二届青少年羽毛球赛
补充通知
各参赛运动员:
“工体杯”厦门市第二届青少年羽毛球比赛将于2016年5月1-2日在厦门工人体育馆一楼羽毛球馆举行。为确保赛事顺利进行,特补充通知如下:
一、比赛时间:5月1-2日上午8:30-- 下午14:30--;
二、比赛地点:厦门工人体育馆一楼羽毛球馆
三、竞赛办法:
1、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小组循环,每球得分制,21分一局定胜负,不加分,一方先到11分时交换场区并有不超过60秒的间歇。第一阶段比赛,若遇到连场,有不超过120秒的休息时间。
2、比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,每球得分三局两胜制,每局11分,不加分。局与局之间有不超过60秒的间歇。若有第三局时,一方先到6分时交换场区并有不超过60秒的间歇。第二阶段比赛,若遇到连场,有不超过5分钟的休息时间。
3、场地安排:本届比赛除了参赛运动员凭参赛证,在裁判员的带领下进出比赛场区,以及比赛指定摄影师(组委会宣传组)外,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场区,如教练、家长等等;所有人员休息区设在二楼看台,具体行走路线请看“场地示意图”。另外,工体一楼馆除了2号门做为唯一进出比赛场区的出入口外,其他门均关闭。
4、比赛日程安排:
四、竞赛要求:
1、场次代码解释:第1-3位代表组别,后面数字代表该项目的场次顺序。例:
“A男单01”表示A组男子单打第1场球;
“C女单03”表示C组女子单打第3场球。
2、检录:开赛前30分钟(上午8:00,下午14:00),第一次检录的参赛运动员需带身份证或户口本(外地户口需加“在厦学籍证明”)到检录处签到并领取“参赛证”,随后进行第一场比赛的检录。第二次及之后的检录,运动员必须携带“参赛证”,而身份证或户口本(外地户口需加“在厦学籍证明”)作为备查证件,到指定的检录处检录,检录后由裁判员带进场内比赛,比赛结束后由裁判员带出场地,没有比赛的运动员一律在场外等候,不能随意进入比赛场内。在检录处前面设有“等候区”,检录后,参赛运动员需在“等候区”等候临场裁判员。另需注意,每场比赛都要检录,到时请留意听广播。成绩公告栏设在检录处。
3、上场比赛前,请参赛运动员检查好随身携带的物品,如球拍、
水、毛巾、衣服等。比赛期间,不得随意离开场地,若需要,请向裁判员提出。
4、比赛时间:除每节比赛开始的定时外,紧接着上一场比赛的结束时间即为下一场比赛的开始时间。迟到5分钟即弃权。
5、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进展情况,调整比赛顺序。
6、比赛饮用水:自备。
7、比赛用球:羽翔比赛3号。
8、全体参赛人员应积极倡导“友谊第一、比赛第二、重在参与”文明健康的体育道德风尚。
五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大会组委会